锦州凌海市新农合又出惠民新举措
来源:盛世金农网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09日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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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2月1日,在锦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采访获悉,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锦州市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又有新调整,县级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增长5个百分点,另外,县乡级门诊的报销比例也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今年,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缴费额度也有新变化,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个参合人口15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3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120元。 据了解,此次新农合在扩面上也做了新的调整。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的农村非农业人口及长期居住的外籍务工农民,也可到所住村报名参加新农合。当年出生的儿童患病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母子报销总额享受上一个封顶线。对于封顶线,2010年,按照锦州市有关文件规定,每个参合人员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最高限额为2000元;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最高限额为4万元;特殊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总额在8万元或8万元以上的,另外定额补偿1万元。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锦州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365766人,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87.5%。其中贫困人口11493人,参合率达到100%.新农合管理中心全年受理参合农民报销达6万余人次,统筹基金共支出3488.7万元。 据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在,全市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意愿较前两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对新农合有了更加深刻和广泛的认识,缴费意识日益增强。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统筹互助共济的优越性,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越来越彰显它特有的魁力。它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