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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共同签订了“大连市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共保协议”,标志着我市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政策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市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散企业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一个突破和创新。 目前,我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保障是企业必须投保的工伤保险。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一些行业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或逃避责任,或无力支付赔偿,导致受害从业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我市此次推行的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以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机械制造、船舶制造、海上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被保险人,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业务工作而遭受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误工补助和医疗费用;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在约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
据了解,我市的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将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相结合,凡应参加而不参加雇主责任保险的高危企业,一律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并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的资格。企业安全雇主责任保险中企业为每个从业人员投保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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